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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苏州市生态卫星高分遥感影像处理与数据辅助分析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2023-01-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承担的“苏州市生态质量评价与提升项目”项目任务及预算安排,拟开展苏州市生态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获取、数据处理与辅助分析工作,以便为苏州市生态质量分析提供数据和评价支撑。

现向社会诚邀业界口碑良好并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评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苏州市生态卫星高分遥感影像处理与数据辅助分析项目。

二、项目内容概况

(一)工作内容

为满足项目开展生态质量评价工作,需要对苏州市生态系统结构、生态格局、生态功能及物种组成等进行多源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并进行遥感数据提取和分析,以及相关数据库的建立,产品时相为2016-2021年六个年度,为快速、准确开展苏州市生态质量评价提供技术支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二)实施周期:签订合同至2023年4月30日,自合同签订后开展。

(三)具体要求:

1、收集整理2016-2021年苏州市域及县域高分辨率(2-8米)全色影像、多光谱影像,并开展校正融合、匀色等基础处理,提取林地、草地、水域湿地、农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等生态类型的空间分布及变化,以及建成区、建成区绿地、建成区公园绿地等信息。

2、收集整理2016-2021年苏州市域及县域250米MODIS卫星的NDVI和500米的NPP数据,并进行拼接、转投影、月值、年值等信息提取。

3、基于遥感解译数据、文献资料数据等开展2016-2021年苏州市域及各县生态质量指数分析。

4、基于卫星遥感影像图提取生态类型数据,提供评价生态用地面积比指数、生境质量指数、重要生态空间连通度指数、水源涵养指数、水网密度指数、陆域开发干扰指数。

5、基于遥感解译的建设用地与生态保护红线进行GIS空间叠加分析,获取评价单元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建设用地面积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外建设用地面积。

6、采用人机交互式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解译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生态类型遥感解译工作,解译的最小面状地物为6像元×6像元,线状地物为3像元×6像元。

三、项目预算:90.0万元。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熟悉国家生态质量评估和有关政策要求,具有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持证资格技术人员至少3名,具有参与为生态监测、评估等相关办法、标准的制定经验,具备监测、质控相关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资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征集活动,否则其申报书将同时不被接受。

(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潜在申报单位不得参与项目,否则其申报书将不被接受。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五)申报单位具有承接该项委托业务的能力,并能开具税务发票。

(六)申报单位须具有本领域相关研究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件由申请函(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附件2)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5份。

(二)任务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及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www.china-ep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请2023年1月17日前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A栋(收件人张雅京,联系电话:8466591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yajing@edcmep.org.cn。

(三)计划于2023年1月中旬通过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选。

七、评选方式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附件3)、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免费提供评选要求文件,不收取费用。

(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加公开征集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评选结果将在中日友环境保护中心官网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雅京  

联系电话:010-846659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十、监督电话:010-84665189

 

附件:1.申请函模板

      2.项目申报书

      3.评分办法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2023年1月9日